金榜之路
学大陪你
个性化辅导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小学取消百分制 实行“等级加评语”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4-12-26 09:33:21


昨天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制订出台了《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中小学校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小学考试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中学实行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办法。不得逐级下达重点率等升学任务,不得公布学生考试分数、名次。

  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各普通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定的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新课,不得挤占艺术课、体育课、地方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自习、大课间体育活动等时间。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和1项艺术特长。小学一年级从“零起点”开展教学。

  高中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8小时

  严格遵守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坚决纠正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做法。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学校不得统一安排走读生上早、晚自习,对于自愿到学校自习的学生,学校不得收费,不得安排教师进行上课、复习、考试、集体辅导等教学活动。寄宿制学校住校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超过21时30分。

  初中课外书面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

  各普通中小学校要统筹管理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其他年级课外书面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课外书面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高中课外书面作业量每天不超过2小时。教师应加强作业设计研究,丰富作业类型,倡导布置阅读、探究、实践、合作、体验等类型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统考

  各普通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科目。小学一、二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可举行一次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全校统一考试。初、高中每学期可进行期中和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的学科考试。市(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学校参加各种毕业年级统考、联考和模拟考试。

  小学考试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中学实行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小学班级人数不得超过45人

  公办普通高中严格执行属地化招生规定,不得违规抢挖生源或以直升等名义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占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参与举办或变相举办高三复读学校、复读班,严禁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收费招收学生。

  普通中小学须控制班额,小学班级人数不超45人,初、高中不超50人和55人。

相关推荐

网站地图 |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 服务时间:8:00-23:00(节假日不休)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10-5688 举报邮箱:info@xueda.com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京ICP备10045583号-6 学大Xueda.com 版权所有 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1324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0009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00956